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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文件
【摘要】:
致律师事务所:
南通扬子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甲方”)意通过招标聘请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一个年度法律顾问(具体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常年的法律顾问合同期限为准),该项目依法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贵所参加。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名称:南通扬子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招标人:南通扬子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唐闸西市街208号
项目实施地:公司
招标基本要求:
作为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能够指派1名法律顾问律师,每月不少于2次在招标人办公场所集中提供审查合订合同、招标文件、公司规章制度,参与重大项目招标起草有关业务文件,接受法律业务咨询。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招标人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协助或代理招标人参与政府有关行政机构组织的听证会等法律事务;并能随时根据招标人要求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现场指导或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协助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具体工作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为准)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五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截至2018年1月1日),在南通市有常设机构或常驻工作人员。
(2)投标人及其指定的法律顾问必须满足律师执业5年以上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对公司合同管理、产品侵权、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等相关方面法律事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4)投标人在近3年的业绩要求:3年内有担任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5)保证有能力完成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全部法律事务;
(6)提供与招标人经营相关的法律信息,对招标人的经营风险提供预测并出具法律相对应的策略;
(7)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内容由甲方最终确认;
(8)协助甲方内部法务人员完成公司法律事务规划,建立法务工作体系,完善合同管理;
(9)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及财产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状态。
(10)承诺的上述法律服务,除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处。不再另行收费。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获取时间:以收到甲方的招标文件准。招标文件工本费:不收取工本费。
投标人须携带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2)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3) 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4) 负责人资格证明或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5) 上述人员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均须原件及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复印一份,缺一不可,原件复印内容必须一至方有效;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在,以上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审核不代表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投标截止时间;
(1)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南通市港闸区唐闸西市街208号我公司综合事务部;
(2)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标书告示日起。到接受招标文件(信涵、传真或电子邮件)十个工作日,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另定
开标地点:南通扬子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6、联系方式
7、招标人:南通扬子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唐闸西市街208号
邮编:226002
联系人:王晓初 电话:0513-85559266
传真:0513-85559268
电子邮件:wanxiaochu@163.com
8、招标人在任何时间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南通扬子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7日
聘请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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